对一名注册会计师来说,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后续教育基本准则》和《注册会计师后续教育培训制度》的要求,接受并完成规定的职业后续教育任务,既是注册会计师的法定义务,也是注册会计师的法定权利。一方面,是指注册会计师接受后续教育具有一定的强制性,注册会计师每年必须履行规定的义务。另一方面是指注册会计师有权利接受职业后续教育。注册会计师必须将职业后续教育看成是自身的内在需要,是贯穿于整个执业生涯的重要内容之一。具体来说,注册会计师接受职业后续教育至少是以下几个方面的需要:
首先,是注册会计师确保执业资格的需要。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后续教育基本准则》第四条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不断接受职业后续教育,以提高专业胜任能力与执业水平。”第十六条规定:“职业后续教育时间按学时计算,其要求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确定。”《注册会计师后续教育培训制度》第十六条规定:“执业会员接受后续教育的时间三年累计不得少于180学时,其中每年接受后续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接受脱产后续教育的时间三年累计不得少于120学时,其中每年接受脱产后续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第二十五条规定:“注册会计师在年检时,应出示其后续教育培训手册,提供其后续教育培训记录。如果注册会计师无故未完成后续教育培训要求,或者没有诚实记录,年检时不予通过。”所以,注册会计师每年接受并完成规定的最低脱产后续教育培训时间,是注册会计师确保执业资格继续有效的必备条件,也是事务所能否通过年检的因素之一。
其次,是注册会计师弥补先天不足的需要。
一般来说,注册会计师的综合素质由国民教育质量、注册会计师咨格考试质量、注册会计师后续教育质量三个方面的因素综合决定的。也就是说,只有经过系统、合格的国民教育,才能使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后备人才具备从事注册会计师职业所必须的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只有经过严格、科学的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才能将那些符合注册会计师职业需要的人才选出来;只有通过持续不断的系统化、制度化的职业后续教育,才能使注册会计师确保执业所必须的专业能力与水平。在上述三个紧密相关的环节中,职业后续教育对注册会计师职业而言又是至关重要的。
第三,是注册会计师保持和提高其专业胜任能力与执业水平的需要。
现代社会知识总量5年翻一番,知识老化速度在加快,知识更新周期在缩短,一个人所拥有的知识都是暂时的。笔者在实际工作中了解到,不少注册会计师跟不上知识更新的步伐,对于新近出台的具体会计准则等会计法规知识没有掌握。如财政部对股份有限公司计提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短期投资跌价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作出了新的规定,但是有相当数量的注册会计师不熟悉“四项”计提的对象、范围、内容及会计处理方法。从而,在股份有限公司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时屡屡发生重大的会计调账错误,被审计单位一些明显的会计政策执行错误和会计实务处理错误等没有审计出来。对其它相关法规、知识的掌握和熟悉,如财税法规、公司法等更加滞后。
如果注册会计师不能及时掌握和熟练运用新知识、新技能、新法规,缺乏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水平,如何去执业?
第四,是注册会计师履行鉴证职能的需要。
注册会计师的基本职能是审计鉴证。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鉴证,其自身必须掌握会计、审计、财务和财税等多方面的业务知识和审计技术。如果注册会计师自己都不会,如何去审人家,没有经过审计凭什么发表审计意见?比如注册会计师审计鉴证的基本业务之一——会计报表审计,它的范围是包括资产负债、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及相关附表。审计的目的是对会计报表的编制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其它有关财务会计法规的规定;会计报表方面是否公允地反映了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资金变动情况;会计处理方法的选用是否符合一贯性原则发表审计意见,即合法性、公允性,一贯性发表意见。注册会计师要真正履行法律赋予的审计职能,发挥鉴证作用,首先自身必须具有具备鉴证的知识、水平和能力,而知识的更新、结果和水平、能力的提高,很大程度是通过脱产和不脱产的职业后续教育获取的。
第五,是注册会计师免遭民事、行政、刑事处罚的需要。
根据现行《注册会计师法》、《刑法》、《公司法》、《证券法》、《违反注册会计师法处罚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执业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这三种责任对注册会计师行业从业人员来说,就是悬在头上的“达摩克斯利剑”。注册会计师行业从业人员对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一般都不陌生,不少人有过亲身经历和深刻体会。而对注册会计师行业从业人员的刑事责任,如新修订后的《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可以说绝大部分从业人员还没有意识到目前面临刑事责任的严重性。面对如此严峻的追究注册会计师行业从业人员刑事责任的发展趋势以及被追究刑事责任所带来的严重后果,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从业人员,如何规避法律责任,免遭民事、行政、刑事处罚要做到这一点,首先必须熟悉和掌握这些法律、法规和准则、规则,然后才有可能遵守和运用它。很难想象一个“法盲”或者“审计准则盲”他能做好审计鉴证业务而不会出事。而要熟悉、掌握并及时更新注册会计师行业从业所必须具有的法律、法规和审计准则、规则的知识,唯有持续不断地接受职业后续教育才是最有效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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